近日,南開三馬路與二緯路交口處幾處樓體正在進行外圍整修,此次整修中將會把沿街商鋪的廣告牌匾進行更換,以期與翔宇廣場附近的牌匾在尺寸和風格上相統一。本市在廣告牌匾規范工作中,并非追求“千牌一面”,而是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和地域特點,有相應的變化,如南開三馬路為棕色字體襯以米黃色背景材料,濱江道則是紅色字體淺色背景。在本市開展的廣告牌匾專項整治活動中,還把外環線以內的樓頂牌匾作為重點,包括商業廣告牌、布幔、牌匾、電子顯示牌以及在樓頂設置的單體字和標志等設施。這些樓頂廣告牌和布幔、單體字等成為破壞優美天際線的重要因素,影響人們對津城的“第一印象”,本市已對這些牌匾進行了強制拆除,并已全部停止了對該類廣告牌匾的審批工作。
針對某些商家不設置專門的廣告牌匾,而是在窗口安置電子顯示屏進行廣告宣傳的不規范做法,本市也出臺相關規定并進行了專項整治。拆除未經許可的電子顯示屏,并對電子顯示平的設置了統一規范,高度限定在0.4米以下,發布的內容只能橫向滾動。同時,電子顯示(牌)的設置要與建筑、街景、環境相協調,要使用國內外先進的材料,既要清晰明亮,又要節能環保,并規定其設置期限不超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