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廣告的審批權是由鄭州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處掌握的,但據了解,從2004年以來,該處便不再對戶外廣告進行審批。
如今,戶外廣告依然遍地可見。行業人士稱,這在于其中蘊涵的巨大利益——戶外廣告的利潤率可以高達80%。
戶外廣告
利潤率高達80%
“鄭州市戶外廣告的利潤率可以達到80%。”河南省廣告傳媒業商會副秘書長陸南說。
以一個過街天橋廣告位為例,他算了筆賬:制作廣告牌的成本不超過5000元,對外招商每月可以收到8000~10000元,一年收入便是10萬左右,除去制作成本、人工成本等,利潤率在80%以上。
有的小廣告公司,手中只有一兩塊兒牌,便可以很好地生存下去。但只要牌子一拆除,這些廣告公司也就死了。
知情人李先生也說,戶外廣告的制作成本與運營成本比較低。鄭州的戶外廣告之所以又亂又多,動力正是巨額利潤。“以單個項目的利潤來計算,戶外廣告的利潤甚至超過房地產。”
他稱,戶外廣告的市場價格并不是由成本決定,而是由相應位置的廣告效應決定。只要能拿到黃金地段的戶外廣告資源,就有很大的盈利空間。“好地段的戶外廣告,是大企業爭奪的焦點,這些大企業幾乎是不計成本的。可以說,這是一個暴利行業。”
他還表示,如果你沒有一定的關系和人脈,從事這個行業會舉步維艱。普通公司別說去競拍,連相關信息都得不到,完全談不上公平競爭。
二七廣場最貴,每平方米能賣到20萬
在整個戶外廣告中,樓頂、天橋的大廣告牌可謂一本萬利,設在繁華地段的廣告牌,更是水漲船高。
記者借做廣告之名了解到,鄭州戶外廣告市場中,二七廣場、紫荊廣場、碧沙崗等幾個商圈,廣告牌非常搶手。在二七廣場,位置最好的一平方米可以賣到20多萬元,大廣告牌一年便可賣到三四百萬,而相同情況下,紫荊廣場的也可賣到七八十萬。
在利益驅使下,能看到的地方基本都做起了廣告,因位置、材質、大小等收取不等的費用。
以昨天報道過的110報警牌上的廣告為例,每月僅收取200元,但路邊的燈箱廣告卻收到1000多元。
紫荊山百貨6樓以下戶外廣告的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一塊高4米長20米的樓體戶外廣告,一年費用是10萬,只要產品合法就可在上面做,不用再去城管局等部門打理關系,一切由他們擺平。
未經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處審批也可做嗎?他回答,當然可以,那是他們的事,與投放廣告者無關。
負責市區110報警牌廣告的負責人也說,在他們平臺投放廣告的起點是一次性最少在100塊報警牌上做廣告,3個月,4.5萬元。“你的產品手續提供給我們,我們在公安部門審核通過后,就可豎立新的報警牌做廣告了,別的不用操心。”
只要分成到位,沒有建不起來的廣告牌
戶外廣告收入雖高,但這些收入并非全被廣告公司拿走,這個利益將由多方來分割。
一李姓知情人透露,僅審批環節,就涉及工商、城建、城管、規劃等部門。比如,電話亭上的廣告,除了要政府相關部門審批,還要與電信下屬的廣告公司簽協議,如果占用綠地,則要與園林部門打交道。
“黃金地段的廣告位稀缺,與這些區域相關的單位或部門,都進入了利益鏈條中,這些項目利潤在整個產業鏈中形成了層層分配。”他稱。
安裝戶外廣告,需要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處來審批,昨日本報報道中提到的知情人士寧慧遠(化名)已從事戶外廣告安裝十幾年,則以更詳細的方式列出了該利益鏈:
一塊戶外廣告牌的收益很厲害。以金水路兩側為例,一年下來都要幾百萬,而且都沒手續。
如果沒有分成,執法部門肯定把你的戶外廣告給鏟除掉。正是有了利益關系,他們做事時都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相關部門對某路段的廣告位價格十分清楚,上次在農業路安裝了一個戶外廣告,官員們說這個路段的價位和其他路段不一樣,價格要高得多。這個行業,只要分成到位,沒有建不起來的廣告牌。
做戶外廣告靠的就是關系和打點,一是打點相關部門官員,另外還要和他們進行利潤分成,一般都是三七或四六分成,比如,一個戶外廣告牌一年的收入是100萬,相關部門的領導能拿走六七十萬,廣告公司拿走三四十萬就很不錯了。
換次主管領導
戶外廣告就重新規劃一次
去年11月,鄭州曾發起一次戶外廣告治理行動,鄭州市城市管理局一負責人說:“這些戶外廣告,隨意設置影響市容,絕大多數沒審批手續,一些安全沒有保障,時有廣告牌被刮倒的現象發生,影響市民出行安全。”
為什么會有如此多的“黑戶”?
河南省廣告傳媒業商會會長宋玉建說,這與管理有關,也與追求利潤有關。
他稱,2004年之前,鄭州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處在門上貼了張通知,內容是不再審批戶外廣告,這一停就停到現在。
這中間,主管領導換過好幾次,每換一次,戶外廣告的規劃便更改一次,造成整個戶外廣告市場混亂無序。
同時,他認為,由于2004年之后,鄭州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處不再進行審批,導致一些廣告牌被層層轉包,整治一次便重新洗牌一次。但整治過后,由于盈利可觀,新的廣告牌也會繼續產生,這就造成“一邊拆除,一邊進入”的情況。
對戶外廣告亂象執法無力
涉嫌失職瀆職
昨天,省政協委員張朝祥告訴記者,商報的報道可以進一步深入,“應該上升到失職瀆職的高度”。
他說,戶外廣告是鄭州的對外形象,而作為管理單位,自2004年以來,鄭州市城市管理局便不再審批戶外廣告,這是失職行為,“你不履行職責,要你干什么?”
他還提出疑問稱,既然這么多年都沒審批,街頭亂七八糟的戶外廣告是從哪兒來的?你為什么不去執法?
張朝祥說,他曾就此寫過提案,但最后卻都不了了之。
互動
連續幾天,河南商報對鄭州的燈桿廣告內幕、鄭州戶外廣告亂象進行了報道,報道越深入,越發現這個市場的混亂。布局混亂、利益爭奪、審批混亂等,大量問題呈現出來,可能背后還隱藏著腐敗。如果您了解鄭州戶外廣告的內幕,歡迎您繼續給我們爆料。記者聯系電話:18637196699、13937132883,您也可以通過河南商報熱線0371-86088666,或者通過微博@河南商報反映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