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拆除的廣告大小不一,最大的一塊廣告牌有40至50平方米,需要吊車才能吊動,最小的是商家擅自懸掛在燈桿上的燈箱廣告。這些被拆除的廣告牌都有幾個統一的特點:一是未經審批或審批過期;二是這些廣告制作粗糙和周圍環境格格不入。因為這些廣告牌涉及的利益少則幾千,多則幾十萬,多數廣告主不愿意拆,但是這些廣告又影響了浦口橋北片區的市容市貌,為此浦口區專門召開橋北路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會,按照“視覺通暢、規范有序”要求,切實做好橋北路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最后41塊廣告牌是所屬人自拆,21塊由城管協助拆除。
據悉,今后橋北片區除政府公益性廣告外,一般性商業廣告將不予審批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