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市執法局按照戶外廣告設置“總量控制、合理布局、嚴格規范、美化亮化”的要求,以“控量、提質、有序管理”為整治原則,在前期戶外廣告大普查摸底工作的前提下,整治拆除一批破損、過期、不經審批擅自設置的違章戶外廣告。
根據摸排調查和統計造冊等情況,該局向戶外廣告各產權單位及廣告公司發放整治通知和明白紙,限期整改和拆除,逾期未整改的采取措施實施拆除。截至目前,共拆除長城北大街、復興路、北三環路無手續、違章設置的燈桿、落地路牌廣告等21處(塊),面積2800余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