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中間插播廣告,絕大多數人都能理解,畢竟是市場經濟,電視臺沒有廣告“給力”,那是發展不了的。問題是,插播的廣告聲音比節目聲音高出許多,讓人的耳朵明顯感到難受。
廣告廣告,是要讓人知道的。常理是,聲音大點,對外界的沖擊力就大些,但沖擊力和正面影響力并非成正比。別人不說,我看電視的經驗是,每當到了廣告時間,都會換臺的。這倒不是因為廣告內容讓我特別討厭,而是聲音明顯大得讓我的耳朵很不舒服。
也許有“電視人”會爭辯說:除了你們這些“上帝”外,我還另有“上帝”。我們播放的廣告,不是得聽那些付錢的主兒嗎?我的答復是:這貌似有理,其實經不起推敲。除了商業廣告,還有公益廣告、電視臺片頭、節目片頭等,這些的音量都是電視臺能完全控制的。況且,商業廣告方面,電視臺從專業的角度,也可以給廣告主提出專業的建議。
我的判斷是,在這方面,廣告人、電視人的觀念明顯滯后于時代心理。要是從前,聲音大便是影響力大。可時代發展到如今,人們的審美觀也在悄悄發生變化。經過喧囂和浮躁的洗禮之后,人們心頭多了些求寧靜求舒服的要求??措娨?,片頭或中途,你猛地來一“大嗓門”,便不得民心了。不是說觀眾是“上帝”嗎?電視廣告能否小點聲,讓“上帝”的耳朵舒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