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照明可以美化城市、豐富人們的夜間生活,但伴隨的光污染和光干擾則同時存在。近日,有市民反映,市區一些路段每當夜幕降臨,閃爍的小型戶外廣告燈格外刺眼,干擾了駕駛員的視線,由此帶來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小型戶外廣告燈夜間太亮存隱患
市民熊先生是一名的士車司機,他說晚上駕駛車輛途經新興一路時,路邊的一些商家門前裝有小型戶外廣告燈,把他的眼睛都給閃花了,強烈的燈光刺得他眼睛都睜不開,幸好當時車速緩慢,沒有產生太大的影響。無獨有偶,鄧女士是私家車駕駛者,她也和熊先生有相同的經歷。她告訴記者,每到晚上,市區比較繁華路段旁邊刺眼的LED廣告燈光,讓她的眼睛不堪忍受。
記者走訪發現,夜間市區一些道路兩側小型戶外廣告燈確實太“明亮”。如新興一路某連鎖眼鏡店門前與中山路“X世紀大酒店”的LED廣告牌,為吸引顧客的注意,均采用明亮的白色,但對于開車的市民來說,過于明亮的燈光讓眼部產生不適感。
此外,記者采訪發現,開車的市民超過一半人表示,自己曾經受到過戶外燈光或者霓虹燈廣告的干擾,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產生短暫的錯覺。
記者咨詢了兩家廣告燈制作公司,了解到這種小型戶外廣告燈因具有低能耗、低成本、不需審批等優點,受到不少商家的青睞。然而,戶外小型廣告燈正在悄悄成為一種新的污染源,不少市民呼吁,應該規范戶外小型廣告燈的使用。
夜間廣告燈光產生光污染
對此,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小型戶外廣告燈本身就是一種光污染,因為不管是光線還是聲音,只要造成了人體的不適,都可稱之為污染。由于小型戶外廣告燈是近幾年才產生的新生事物,所以目前環保部門也沒有具體的法律規范。
梧州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認為,小型戶外廣告燈是一個新生事物,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廣告法》以及梧州市頒布的地方法規、條例沒有對這種光污染做出界定,交警部門對此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