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本報A4版報道了多起廣告牌傷人事件,為什么會出現這么多廣告牌傷人事件?一旦出事后,該由誰來負責?4月26日,記者多方聯系,發現廣告牌安裝之后缺乏相應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而商家不同,也讓廣告牌的質量良莠不齊。
馬偉芳從事廣告牌的制作和安裝已經十幾年的時間了,她向記者介紹說,現在商家安裝的廣告牌,主要分為噴繪廣告牌、亞克力材質廣告牌和雕刻字廣告牌三種,而噴繪廣告牌分布存在安全隱患的可能性最大,“噴繪廣告,要把噴印出來的噴繪布,依附在鐵架子上面,因為它受刮風、下雨、日曬的影響最大,特別是它所依附的鐵架子容易出現生銹的情況。像臨街的小店,很多都采用噴繪廣告,一家店關門之后,新來的店很少會去更換鐵架,時間一久,就會出現鐵架生銹的情況。”
王先生是青島鵬潤傳媒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他向記者分析了25日大風天,大批廣告牌脫落的原因,一是因為廣告牌年久失修,二是因為制作公司的經驗和材料有問題。
廣告牌砸傷人或者車輛等,該由誰來負責呢?記者隨后聯系到山東齊海律師事務所的曲廣賢律師,他向記者介紹說,“2011年8月1日開始,《青島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施,根據《辦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戶外廣告設施因設置維護不當,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 ,設置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廣告設置人應當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保持戶外廣告設施完好整潔。而戶外廣告設置審批部門 、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對戶外廣告的設置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