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眾所周知,名人廣告的運用在國外廣告招牌中很平常。美國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生平最得意的杰作就是讓美國總統羅斯福的夫人在電視上推銷好運道人造奶油。借名人擴大商品的知名度,樹立企業或組織本身的良好形象,可以把受眾對名人的崇敬和欽佩轉移到對產品或組織的偏愛上。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廣告人不是對商品進行文化定位,而是隨便拉名人作廣告,效果并不理想。某歌星推銷力士香皂,說什么“我只用力士”。這讓受眾產生諸多不解:一擲千金的大明星竟然只用三元的消費品?
否則形式問題反而會決定廣告是否產生積極影響。二是亂編語言,用詞失當。有企業所做的廣告,其詞是這樣的:“春季給您帶來沉醉,夏季給您帶來新味,秋季給您帶來甜美,冬季給您帶來回味。顯然,我們無法將四季的變幻與新飛連在一起,更何況對季節的描述失誤,排列組合不當,讀不懂。
逸晨廣告溫馨提醒你:這不能不說是廣告人廣告責任心的缺乏的表現,也不能不說是追求創意,尋求新穎、奇特之時忘記了我們的廣告創作還要求美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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