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綠地旁有廣告大屏,電梯間有廣告框,就連小區飲水機上也貼著各類廣告……近日,市民張先生突然發現,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鋪天蓋地,他心中不免疑惑: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費用哪兒去了?
昨日10時許,記者來到和平路某小區,剛進入小區大門,就能看到一個兩米多寬的廣告大屏,最上端的電子滾動屏上還在滾動顯示著商業廣告。走進電梯間,電梯轎 廂三面都有寬幅廣告框,張貼著汽車、瘦身等廣告。“你不說我都不注意這些廣告。”一位業主說,居民每天看到小區內的各類廣告已經習以為常了,大家都不清楚 這些廣告是何時掛上去的,也不清楚這些廣告費用在哪里。
隨后,記者沿和平路、東崗路、體育大街走訪了十幾個小區,幾乎每個小區的公共區 域內都懸掛著商業廣告。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業主,沒有一位業主知道這些廣告收益用在何處。市民張先生說,他查詢了相關資料得知,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費用歸 業主所有,可多數業主并不知道這筆費用的歸宿。“如果真的用于公共設施維護也能接受,就擔心物業公司中飽私囊。”居民李女士希望物業公司能將廣告費的明細 進行公布,并征得業主的同意后進行使用。
昨日下午,記者以業主的身份采訪了多家物業公司。對于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恒輝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由于物業公司是虧損經營,廣告費補充了小區的物業費。而具體的數額及使用明細,該工作人員表示,是領導支配的,他們也不清楚。
盛世長安小區物業的工作人員也表明,廣告費肯定是用于小區建設,他并不清楚具體的使用方案。
金帆物業的范經理告訴記者,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并不多,一部分用于公共設施的維護,一部分物業公司自己留用,用于購買辦公用品等。
對 此,河北天嘉律師事務所段林國律師告訴記者,目前小區內的廣告收入基本是被居民忽視的一個問題。根據相關法律,電梯間、小區樓房外墻等部位屬于建筑物共有 部分,廣告費的收入應歸業主共同所有。即使物業公司收取了廣告費,也應當用于小區內的公共設施建設和維護,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布這筆收益的使用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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