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會展活動場外,往往能見到各種臨時戶外廣告,為了加強會展活動臨時戶外廣告管理,近日,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會展活動臨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的通知》,提出會展場館周邊道路原則上只允許設置道旗。
《通知》所指的會展活動臨時戶外廣告,包括會展場館(含附屬設施)及周邊臨時性的外墻噴繪、落地桁架、道旗、拱門、條幅和空飄氣球等廣告形式。《通知》要求,會展活動臨時戶外廣告設置期限最長不超過10日,原則上應在會展活動結束后1日內予以拆除。
根據《通知》,會展活動臨時戶外廣告設置須符合城市規劃、城市市容市貌標準和交通安全要求,不得損壞公共設施或占用車行道、人行道、綠化帶等公共設施。會展活動承辦單位應根據會展活動的內容、規模等情況制定臨時戶外廣告設置方案(包括廣告設置形式、內容、數量、規格、時間及效果圖等),并將方案以及會展場館租賃合同的復印件或場地使用證明提前30天向長沙市會展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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