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日,市民李先生向上海廣告公司記者舉報,歷城區洪樓廣場南側前不久新建了一處廣告牌,屬違章建設,至今沒有拆除。記者發現,該處廣告牌是濟南博翔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所建,審批時申報的是標識廣告,建設時卻私自變更了相關內容。城管部門表示,此行為視為違章建設,已責令其限期整改。
李先生說,廣告牌建在洪樓廣場南邊歷城區食品公司樓頂,印象中是3月初開建的。“當時我就納悶,之前樓頂那塊地方是空的,咋就突然長出了個廣告牌呢?”他說,自己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得到的答復是該處廣告牌屬違章建設。既然如此,咋不拆除呢?
25日,記者來到洪樓廣場南側,在花園路110號,記者看到一排5層高的小樓,西側屋頂上能看到一塊兒醒目的廣告牌,長10多米、高六七米,上面寫著“為社會盡責任,為他人獻愛心”等字樣。一周邊居民介紹,這塊兒牌子建了半個月了,是不是違章建設,他不確定。
記者向城管部門求證此事,相關人士介紹,此廣告牌是3月5日前后所建。經調查,廣告牌是濟南博翔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所建,審批時是按標識廣告申報的,可建設時卻改變了標識廣告的性質,建成了一個大型戶外廣告牌。他介紹,從標識廣告的形式來看,應是一些規格較小的單獨的廣告標識,且內容多針對單位自身,比如一些單位為了宣傳,在樓頂上設置的獨立成塊的單位名稱字樣等,這和大型商業廣告標牌是有區別的。
“這次的廣告牌,公司申報時的尺寸是2米×2.3米×6米,可實際建設時的尺寸遠遠大于了審批范疇,且宣傳內容也有出入。”該人士介紹,像這種后期私自更改廣告牌形式和內容的行為,視為違章廣告牌。“6日,我們已向該公司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讓其限期整改,補齊相關手續等。”他說,期限為20天,3月26日到期,屆時他們會繼續就相關情況進行調查,若公司仍未補齊相關手續,他們會據實際情況對廣告牌進行拆除或考慮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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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公益廣告是為躲避拆除?
采訪中記者發現,廣告牌上寫著“為您的愛心點個贊”、“關愛”、“感動”等字樣,看上去有點像公益廣告。“乍一看像是公益廣告,可又沒啥實質性內容。”一些市民疑惑,公司費這么大勁兒改變廣告各項“指標”,僅僅就是為了宣傳公益?25日,記者試圖聯系濟南博翔廣告傳媒有限公司,無果。
對此,一與廣告商打交道多年的城管工作人員介紹,類似行為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這是一些公司的慣用手段,先設置公益廣告通過審批并“掩人耳目”或躲避被拆除的危機,等過上一段時間后再“神不知鬼不覺”將內容更換成其真正想宣傳的商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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