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幅亂掛,很不美觀,影響市容市貌。”3月6日,市民杜女士反映,賓虹西路161號附近的沿街道路上,懸掛著一塊橫幅,內容是某通信公司的優惠促銷活動,她很疑惑,懸掛這樣的廣告橫幅是否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許可。
市區亂掛橫幅現象較普遍
杜女士家住奧林匹克花園小區,每天開車上班都要經過賓虹西路。她說,賓虹西路161號街上的這條橫幅已經掛了一段時間了。眼下,全市都在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雖然賓虹西路上也掛了一些相關的宣傳橫幅,但某通信公司的這條橫幅純屬商業廣告性質,突然出現看起來十分奇怪。“廣告橫幅能夠隨便懸掛嗎?”杜女士說,她猜測這條橫幅很可能未經審批。
當日,記者也進行了走訪調查,除發現杜女士反映的情況外,在八一南街與賓虹路交叉口,即云都大酒店的墻上,發現也懸掛了一塊橫幅,上面的內容為樓層招租信息。此外,在市中醫院對面章宅街的行道樹上,也掛了一條橫幅,內容為某商家一周年的店慶宣傳活動。在這條塊橫幅上,字體大小不一,有的呈白色、有的呈黃色;其中一側的部分內容還被旁邊的樹枝遮擋住,無法識別。“掛著有段時間了,上面的部分字體都模糊看不清了。”路邊一小攤販說。
“不僅僅是橫幅,每到商家搞活動時,亂設氣球、氣拱門等戶外廣告的現象也十分普遍。”杜女士說,推銷廣告橫七豎八地亂搭亂掛,使城市道路看起來十分擁擠、凌亂。
戶外廣告需許可后設置
戶外廣告能隨意設置嗎?市區戶外廣告規范性如何?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行政審批處廣告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說,根據《金華市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在市區一環內設置跨街橫幅、彩旗、巨幅等形式的商業廣告,禁止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設置充氣物(包括氣拱門、氣拱柱、氣球等)廣告;而且戶外廣告要經過許可后才能設置。“但目前申報意識普遍欠缺,設置的規范性也有待提高”。
該負責人說,一般而言,戶外廣告分為戶外商業廣告、戶外公益廣告和戶外招牌廣告。具體來說,一類是店招店牌類廣告,其免費審批,一旦批準后,只要店鋪存在且招牌完好,便長期許可有效;一類是墻體、燈箱、指示牌等其他類型的戶外廣告,實行一年一許可。
在審批流程方面,店招店牌類戶外廣告的設置,申請人需遞交書面申請書、營業執照、房產證或土地證以及立面彩色效果圖及設置地段地理位置圖等材料;經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工作人員現場踏勘并審核后,便可發放許可證。而其他類型的戶外廣告的設置,除根據具體情況遞交材料、部門踏勘審核外,需先經過金華市區戶外廣告聯審會的審議,該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根據聯審會審議結果一周內作出許可決定。
“未經許可設置戶外廣告屬于違法行為。”該負責人說,《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規定,擅自設置戶外廣告和逾期不改造或拆除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都屬于違法行為。相關執法部門可責令設置單位限期改造或拆除,并處以罰金。
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據悉,為推進我市精品城市建設,逐步實現戶外廣告與市容市貌相呼應、與建筑風格相和諧、與城市風格相匹配的目標,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現已開展深化市區戶外廣告整治的專項行動。具體范圍是婺城區、金東區、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二環線外側50米以內區域,重點為一環內主干道沿線及入城口周邊區域。目標是在2015年內完成一環內主干道臨街建筑屋頂、墻面違法廣告(含店招廣告)的集中整治,力爭實現二環內各主次干道沿線無違法戶外廣告。
該負責人說,按照“屋頂廣告嚴禁,單設廣告嚴控,立面廣告有序,店招店牌規范”的要求,他們將對樓頂廣告、led電子屏、走字屏廣告、墻體廣告、店招店牌等各類違法廣告設施進行階段性重點督查,對于隨意設置、雜亂無章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廣告,將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查處、及時整改到位。此外,在規范許可廣告、拆除違法廣告的同時還將嚴格控制新增廣告的設置,建立健全市區戶外廣告長效管理機制,以實際行動推動精品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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